项目名称: | ****-**** 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号 |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森海豪庭***幢1号****室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关于****-****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的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文件所作出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人前附表**第3.2.4款中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1.*****%,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 2、招标文件中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3.1.2条款中招标控制价调整为:招标控制价*********元。 3、招标文件中第*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有调整,调整后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文件中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调整为:
5、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览表调整为:
6、现重新上传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的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年2月**日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本工程为****-****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宁海县境内,分布在**个乡镇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桥头胡街道、力洋镇、*市镇、岔路镇、前童镇、桑洲镇、黄坛镇、大佳何镇、深甽镇、茶院乡、越溪乡。主要内容为供水水站改造、管网改造及水源地改造等工程,数字化建设不纳入本次招标控制编制范围内。 2、建设规模:**个乡镇街道***个农村供水站改造,管网改造长度约***.5公里。 3、本次招标范围:为**个乡镇街道***个农村供水站改造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不包括数字化建设。 4、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由***********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印发日期****年**月)、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印发日期****年**月)、发改出具的关于《****-****年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审核意见。 (2)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等与计价有关的文件规定。本招标控制价按国标清单综合单价法(*般计税法)进行编制。 (3)取费标准: ①管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市政安装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工程”中值计取,并按浙建建发〔****〕**号文件调整。不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②水源地及水站改造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市政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工程”中值计取,并按浙建建发〔****〕**号文件调整。不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③本工程控制价不考虑安全文明标准提升费。 ④本工程控制价不考虑优质工程增加费。 ⑤规费按标准费率乘以**%计取。 ⑥税金税率按*般计税方法税率9%计取。 (4)信息价: ①人工市场信息价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宁波造价》发布的宁波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年**月刊)。 ②材料**依次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宁波造价》中宁海县部分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无宁海县的,采用当期宁波市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无宁波市的,采用当期《浙江造价信息》),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同期市场询价计入,所有信息价、市场询价等都按除税价计取。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未提供地勘,且各水站及管线地质差异大,控制价编制时土石方开挖比例及石方类别已综合考虑。开挖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开挖比例、石方类别结算时按控制价编制时的比例及类别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2)水源地至水站段管网开挖土石方不考虑外运,回填后多余土方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3)控制价编制时路面恢复结构按*****厚碎石+*****厚***砼路面计算,实际各村现有道路情况不同,需按原有道路结构修复,结算时按实调整。 (4)**座水站装修改造,现阶段装修改造方案未定,后期将进行深化设计,控制价编制时按暂估价计入。 (5)**台水泵维修及更新,因水泵型号、规格未明确,控制价编制时按暂估价计入,结算时按实签证。 (6)3座沉井,因无详细结构及配筋图,后期需深化设计,控制价编制时按暂估价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 (7)4处现状水源改造,因无改造方案,后期需进行补充设计,控制价编制时按暂估价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 (8)施工用地范围内的苗木砍伐、树根清理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9)因现有道路不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相应材料、管材及设备的人工*次搬运费,费用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因本工程施工不可避免将对原水站造成停水,控制价编制时已按***元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费用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工程用电按网电+自发电综合考虑,已相应调整控制价中施工用电**,施工时投标人须自备柴油发电机,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本工程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碎石、砂(净砂和机制砂)、块石、商品砼)超运距增加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费用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期间**调差以发布信息价为准。 (**)本工程建设地点分布于各乡镇偏远山村,多余土石方及拆除料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计取渣土处置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现有山塘清淤工程量暂按******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 (**)设计费(含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费)按投标报价*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工程保险费按*******元限额控制,结算时根据提供的保险保单及发票结算,如低于限额时按实结算,如高于限额则高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联合试运转费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取水口饮水按****元*座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拆除原有拦水坝按****元*座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泵房水电安装按****元*座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水泵维修按****元*台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水站场地平整按****元*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水土保持、绿化恢复,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强制性要求,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改迁水站需考虑新建泵房,其余水站改造考虑利用现有设备房及泵房。 (**)本工程施工范围较*散,且各个水站施工条件差异大,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风险,自主报价。 (**)暂估价项目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 6、投标人应充分阅读和理解初步设计文件相关内容。 7、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中的内容如由*个或多个定额子目组成,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特征表述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中(表4-1),表述该项目的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及相应定额编号、定额名称等全部内容,如投标人报价表中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中定额子目未填报或漏项及计算有误差的,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其他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8、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起阅读和理解。 9、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综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报价。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率低限值。 **、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总报价不得低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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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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