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1项目名称:襄阳卷烟厂动力管线、低压线路、照明等维修、改造、保养(第*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包,允许多投多中,投标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最高折扣 | 年预算金额(含税,*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襄阳卷烟厂低压线路、照明等维修、改造、保养 | 详见第*章 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和要求 | 0.** | *** | 1 |
2 | 襄阳卷烟厂动力管线等维修、改造、保养 | 详见第*章 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和要求 | 0.** | *** | 1 |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折扣进行投标报价q(q值范围为0~0.**,小数点取两位)。结算金额=招标人委托第*方审计中介机构按国家或地方适时定额审定的结算总额×q。
1.3项目
1.5工期要求: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维修任务工期为准。
1.6质保期要求: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 襄阳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 襄阳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成立时间不足*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标包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标包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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