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泰安高新区垃圾分类固体废弃物回收网络化体系建设及试点小区运营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垃圾分类固体废弃物回收网络化体系建设及试点小区运营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开发构建一套服务于泰安高新区从固体废弃物“预约投放、收运、中转”的线上智能回收系统并完成设备建设、场地支持、服务团队配置等相关运营服务;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目前我区已建成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开展宣传、督导等运营维护服务工作。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后三年。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 | 是 | ****年**月 | 1.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2.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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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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